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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引企進校共建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的暫行規定
2010-06-07 14:54 -
為全面提高我院的教育教學質量,大力推行工學結合,全面開展校企合作,積極探索校內生產性實訓基地建設的校企組合新模式,由學院提供場地和管理,企業提供設備、技術和師資支持,以企業為主組織實訓。根據我院的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部門職能與分工
1.系為引企進校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各系按專業特點,引進對口的合作企業,做好引進企業的相關背景調研,并負責引進企業入校過程中的相關事務。
2.教務處負責引進企業的教育教學功能等事項的審核和管理工作。
3.實驗實訓中心和總務處負責引進企業的用房安排和審定、水電配套、物業管理等工作。
4.保衛處做好引進企業的人、財、物安全防范、防火防盜、車輛物流等的安全監管工作。
5.校企合作處做好各部門引進企業的相關協調與服務工作、引進企業的前期論證會等的組織工作。
二、引進企業的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濟運行正常,管理規范;
2、符合杭州產業導向且具有一定發展潛力;
3、有專門的實訓指導人員、完善的實訓計劃及考核制度和措施;
4、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和職業防護設施,執行學院的相關制度和規定;
5、能提供與專業人才培養需求相適應的設備和技術。
三、申報程序和所需資料
凡符合以上條件的企業,可由合作系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填寫《引企進校項目申報表》,并提供下列資料:
1.企業營業證照或法人登記證副本復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3.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4.企業簡介。
四、進校企業的相關費用
1.引進企業的場地裝修須征得學院的同意,裝修費用原則上由企業方承擔。
2.場地租金實行返還的政策。場地租用費標準為每平方米15元/月。
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全額返還企業,第四年開始按50%返還企業;返還的租金應用于引企進校實訓基地的建設和發展。
3.引進企業的水費由學院承擔,電費由企業方承擔,有特殊用水、用電要求的項目其費用另議。
4.引進企業的網絡業務,可向學院相關部門申請安裝獨立的網絡系統,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5.引進企業的電話、傳真等通信業務,可向學院總務處申請,費用由企業自行承擔。
五、收益分配
引進企業的財務實行獨立核算,在保證項目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下,若有盈余,可進行分配。
六、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原則上定為三年,也可因企業而宜確定合作期限。
七、引進企業的審核與批準
引企進校協議應“一企一議”。學院校企合作處組織引企進校建設項目論證組,對擬引進項目進行考察論證,經審核符合條件的,報學院院長辦公會討論批準進校。
八、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九、本規定由校企合作處負責解釋。
附件: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