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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實踐教學管理暫行規定
2009-09-01 13:45 -
浙征職教〔2009〕17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實踐教學是高等職業教育教學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實踐教學對增強學生的專業意識,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所學知識,培養和提高學生的實踐能力、職業能力和綜合素質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為了進一步加強我院實踐教學的組織和管理,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二條? 實踐教學環節包括:實習、實驗、上機、實訓、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社會實踐、社會調查等。
實踐教學環節中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在學院《關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暫行規定》中另行規定。
第二章?? 管理體制和工作職責
第三條? 為切實加強對實踐教學的管理,實行院、系、教研室三級分級負責管理體制。
第四條? 學院負責建立健全學院實踐教學管理制度,對全院實踐教學管理工作提出總體要求。
第五條? 教務處職責
(一)教務處作為學院實踐教學管理職能部門,對學院的實踐教學進行計劃、協調、檢查、監控。
(二)制定學院實踐教學管理工作的年度工作計劃,統一實踐教學相關資料和文件的格式。
(三)負責收集全院實踐教學工作信息,進行統計分析并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四)協調系、部及實驗實訓中心等相關部門的實踐教學環節工作。
(五)每學期實踐教學工作結束后,進行全院實踐教學工作總結。
第六條? 系(部)職責
(一)全面負責本部門實踐教學環節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工作。
(二)負責根據人才培養目標和教學計劃審核、批準本部門實踐教學大綱與實施細則。
(三)負責管理實踐教學日常工作,具體實施教學計劃,填報表,整理保管實踐教學材料并按規定上報有關材料(目標管理與過程管理并重,根據本部門各種實踐教學特點,制訂相應的教學組織管理文件,如:實踐教學準備工作、實踐指導書的編寫、實踐動員、指導教師的責任、學生實踐教學質與量的要求,等等)。
(四)檢查實踐教學質量,總結、交流實踐教學經驗。
(五)檢查實踐教學經費使用情況。
第七條? 教研室職責
(一)具體負責實踐教學工作的組織與實施。
(二) 根據專業教學計劃對實踐教學的要求擬訂本專業實踐教學大綱與實踐教學管理細則。
(三)檢查落實實踐教學場地,做好實踐教學前、中、后期的各項工作。
(四)指派指導教師,保證實踐教學質量,檢查實踐教學效果。
(五)按要求上報與保管實踐教學過程中形成的各種文檔資料。
第八條? 指導(帶隊)教師職責
(一)在實施每一項實踐教學環節之前,指導教師要聯系、了解和熟悉實踐教學地點、環境及實施計劃,以便更好地組織實踐教學環節的實施。
(二)在實踐教學過程中,指導教師要負責對學生的思想、安全、組織紀律進行教育,嚴格管理,認真督查。
(三)在實踐教學過程中,指導教師負責對學生進行業務指導,講授業務知識,訓練學生各項技能,并認真批改學生的實踐教學作業。
(四)指導教師負責組織實踐教學全過程并及時向系(部)匯報實踐教學的進展情況。在實施過程中對違紀或犯錯誤的學生進行教育,對情節嚴重、影響極壞者,有權終止其實踐教學環節的學習或訓練,并將情況及時匯報給系(部),以便作出紀律處分。
(五)實踐教學結束后要認真進行總結,對本次實踐教學的質量進行分析與評價,對今后的實踐工作和教學改革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三章?? 實踐教學要求
第九條? 各系(部)應根據各專業教學計劃要求安排實踐教學任務,做好實踐教學實施計劃及經費預算,于每年6月 25日和12月25日前報學院教務處,經教務處初審,報分管院長審核,經學院統一研究,批準后由教務處發文到相關系(部)實施。
對于未編制實踐教學計劃的專業,學院不予安排實踐教學經費。因客觀原因發生變化導致實踐項目的新增或調整,要進行報批。實踐教學計劃一經批準,各系(部)應嚴格執行。
第十條? 各系(部)應根據教學計劃的要求,組織編制各專業各門課程的實踐教學大綱、實踐教學實施計劃及實踐指導書。
(一)實踐教學大綱是教學計劃所設置的實踐環節擬達到的教學目標及具體教學要求,它是制定實踐教學實施計劃、組織學生實踐和成績考核的重要依據。各專業都應制定各門課程的實踐教學大綱,并以系為單位匯編成冊,其中一份報教務處備案。
實踐教學大綱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1)實踐性質、目的、任務和要求;(2)實踐組織領導;(3)實踐內容、形式與時間安排;(4)實踐考核與成績評定;(5)實踐紀律與注意事項;(6)其它。
(二)實踐教學實施計劃是按照實踐教學大綱的要求,結合接受實踐單位的條件制定實踐的具體執行程序。由系或實踐指導教師會同接受實踐單位有關人員按實踐教學大綱的要求負責制定。實踐教學實施計劃包括實踐教學專業、課程、地點、時間、人數、內容、實踐教學單位等。
(三)實踐指導書是實踐教學的教材,學生實踐均應有實踐指導書。各系(部)按不同專業特點,不同的實踐內容,編寫切合實際需要的實踐指導書,發給學生使用。實踐指導書要相對穩定,適時修訂完善。
第十一條? 各專業可根據各專業的不同特點,決定采取的實踐教學方式方法。使實踐教學適應當前形勢,適應市場,利于學生就業,并確保實踐教學的質量。
第十二條? 實踐教學的內容和形式要嚴格按照專業教學計劃及課程教學大綱中對實踐環節的要求進行。
第十三條? 集中安排的實習、實訓、課程設計、畢業設計(論文)等均要事先下達任務書,內容包括目的、要求、時間、分組名單、指導教師等。
第十四條? 學院組織的社會實踐、社會調查等實踐環節按學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計劃組織實施,各系(部)要積極配合完成任務。
第十五條? 除完成《實習教學大綱》規定的各項內容外,學校鼓勵學生在實習期間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如社區服務、科技咨詢、公益勞動和文體活動等。
第四章?? 實習教學管理
第十六條? 實習包括認識實習、生產實習、專業實習、畢業實習、校外參觀、社會實踐、實地考察等。
第十七條? 根據不同專業和課程性質特點,實習教學原則上應從大學二年級開始安排,一般在暑期中集中進行實習教學。
第十八條? 每次實習應由負責實習的教研室制定相應的《實習實施計劃》,經系(部)主任審核同意后,報教務處備案。校外實習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實習實施計劃》內容包括:實習的總體目標、要求、實習時間、地點、具體安排、學生分組、實習指導教師、組織領導、實習紀律等。
第十九條? 學生每次實習必須要有實習日志。學生在實習日志上真實記錄實習過程,教師在評定學生實習成績時要認真參考學生實習日志記錄情況。
第二十條? 實習總結及考核。實習結束后,由學生寫出實習總結,指導教師寫出鑒定評語,并評定成績,報系(部)主任審閱后,交教務處存檔。成績單報教務處及學生所在系(部)各一份。
第二十一條? 畢業實習是教學計劃規定的教學環節,學院支持各專業安排學生由指導教師帶隊到校外實訓基地或其他實習單位進行集中實習。實習結束時學生必須進行總結,上交實習報告及實習鑒定表,并由指導教師進行考核,簽署考核意見。
第二十二條? 對于分散進行實習的學生,必須要有具體的實習單位,在教學計劃規定的時間里完成實習任務,實習結束后必須由實習單位提出書面考核意見,并加蓋實習單位公章。
對于個別學生確因實際困難而找不到實習單位的,學院規定其必須返回學校,由相關專業教研室及系幫助其聯系實習單位進行實習,實習結束后實習單位提出書面考核意見。
未取得實習單位考核意見(蓋有公章)的學生將視為實習環節不合格,不得進入畢業設計(論文)階段,畢業實習指導教師也不得計算其指導該生實習的課時工作量。
第二十三條? 有關實習審批流程及資料要求參見附錄的第一部分? 《實習教學實施細則》。
第五章 實驗教學管理
第二十四條? 實驗教學除在實驗室做實驗外,還包括計算機上機、各類實訓(包括語言訓練、文字訓練、儀態訓練、技能訓練等邊講邊練、講練結合的教學形式)及現場教學等。
第二十五條? 實驗(含上機、實訓)(下同)教學要逐步變教師的驗證性操作為學生的探索性操作,逐步開出綜合性、自主性、操作性實驗。要嚴格訓練學生實驗操作技能、計算機操作技能、對實驗數據分析處理技能及語言、文字、儀態等各種實踐能力。
第二十六條? 各系(部)每學期末報下學期校內實踐教學計劃。實驗課表由實驗室(機房、校內實訓基地)根據實踐課的要求統一安排,報教務處備案。實驗課表排定后,一般不得變動。
第二十七條? 各門課程的實驗教學必須嚴格依據教學大綱要求進行。有特殊情況不能開出或減少學時的,教師須事先書面報告教研室,系(部)簽署意見,經教務處同意后方可變動,并限期補上。
第二十八條? 任課教師和實驗室(機房、實訓基地)指導人員應共同指導實驗。
第二十九條? 在實驗課教學中,任課教師、指導教師要有規范的教案、實驗指導書或參考資料。
第三十條? 實驗室(機房、實訓基地)要有工作記錄。每一次實驗,都要認真記錄,包括實驗項目名稱或內容、班級、學生人數、時間、時數、基本情況、出現問題、指導教師簽名等。
第三十一條? 學生完成實驗后,必須撰寫實驗報告,完成教師組織的測試,任課教師或實驗指導教師應認真及時批閱。
第三十二條? 任課教師和指導教師應根據學生實驗完成的情況以及出勤等情況作出鑒定或評定成績,作為該課程考核成績的一部分(若單獨開設,可單獨考核)。
第三十三條? 有關實驗教學具體要求參見附錄第二部分 《實驗教學實施細則》。
第六章?? 課程設計管理
第三十四條? 課程設計是培養學生綜合運用有關課程的基礎理論知識解決實際問題、提高學生職業能力的重要教學環節。凡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規定的課程設計,教師都必須按要求組織學生完成。
第三十五條? 課程設計要進行規范管理,要由專業教師指導,教師要有詳盡的工作計劃,并有自己的設計方案,學生課程設計完成后,教師要按五級記分制評定成績。
第三十六條? 有關課程設計具體要求參見附錄第三部分《課程設計實施細則》。
第七章?? 實踐教學考核與評價
第三十七條? 實踐教學環節均應對學生進行考核并嚴格考核標準,考核標準由系(部)根據不同實踐教學要求制定。依據實踐教學不同的形式、內容、要求,根據學生的實際操作水平、作業完成情況、出勤率和工作態度等情況作出客觀的評價,評定出相應的成績。
第三十八條? 實踐教學成績考核通常采用考查方式。考查可采用五級記分制(五級為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考核形式可多樣化,如寫出實習報告、筆試、口試、現場操作、設計、完成作業等。學生按照實踐教學實施計劃完成各類實踐教學任務,經考查合格者,給予相應學分。
第三十九條? 短期內安排的實踐教學環節課程均為教學計劃內安排的正式教學內容,并按《學生學籍管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因病、因故不能參加實習者,要有醫院證明和書面報告,在系里辦理請假手續;實習期間請假,應經指導教師同意,未經批準,不得擅離實習單位,否則按曠課處理;未參加實習或實習成績不及格者需重修,否則不得畢業。重修可在暑假期間或畢業后一年內進行,經考核合格后按學籍管理辦法處理。
第四十條? 在實踐教學過程中,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該類實踐教學的考核資格(材料補齊后,根據學生認錯態度考慮是否給予考核):
(一)請假占三分之一以上學時者。
(二)曠課占五分之一以上學時者。
(三)無實驗報告、實習日志、實習報告及實習作業者。
(四)未掌握操作技能者。
(五)有嚴重違紀行為者。
第四十一條? 學生實習成績評定原則上應呈正態分布,嚴格控制優秀成績的比例。
第八章? 實踐教學經費的管理
第四十二條? 學院根據各專業實踐教學實施計劃及經費預算劃撥經費。
第四十三條? 實踐教學經費使用應由系(部)負責管理,專款專用。
第四十四條? 有關實踐教學經費的具體規定執行《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實訓學生實習經費管理暫行辦法》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五條? 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附件:實習、實驗、課程設計實施細則
二〇〇九年九月九日
主題詞:實踐教學?? 管理?? 規定
浙江長征職業技術學院??????????? 2009年9月9日印發
附件:
第一部分? 實習教學實施細則
一、實習教學要求
(一)各系(部)成立實習領導小組:
組長:系(部)主任
副組長:總支書記(或副書記、負責人)
組員:教研室主任、指導教師
(二)指導(帶隊)教師根據系(部)教學計劃、實習教學大綱和實習指導書制定《實習實施計劃》,報教務處審核。
(三)校外實習前兩周由專業教研室填寫《校外實習申請表》(附《實習實施計劃》、《用車申請》等),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四) 指導(帶隊)教師持《校外實習申請表》,填寫借款單,經系(部)主任和主管院長簽字后到財務處辦理借款手續。
(五)實習前由實習領導小組負責做好學生動員工作,向學生講明實習的目的、任務和要求,講明實習的安全注意事項,宣布紀律,并組織討論。
(六)學生準備實習中所需的各種實習資料和生活用品。
(七)對于實習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實習領導小組應進行適當的評估并建立相應安全應急預案。必要時,購買安全保險。
(八)到達校外實習基地后,由指導(帶隊)教師與基地負責實習人員聯系辦理進實習基地前的各項手續(住宿、學習、生活等),并最終確定實習日程安排。
(九)指導(帶隊)教師要做到時刻到位,包括學生實習中各場所的到位,處理各種情況及突發事件的到位,學生學習、生活的到位等。
(十)學生在實習過程中,要做好實習日志。
(十一)學生在實習過程中,應遵紀守法,遵守校外實習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相關的操作規程。
(十二)指導(帶隊)教師要嚴格考勤,每天早晚點名,請銷假制度以學生管理辦法為準。
(十三)指導(帶隊)教師在實習期間定期組織學生進行總結。
(十四)實習結束后兩周內,指導(帶隊)教師按要求交回各種表格及資料。
(十五)實習結束后兩周內,指導(帶隊)教師應及時辦理報銷手續。系(部)主任簽字后,由教務處審核,經主管院長簽字后,指導(帶隊)教師方可到財務處報賬。
二、實習資料清單
(一)教研室資料
1.專業教學計劃
2.實習教學大綱
3.實習指導書
(二)指導(帶隊)教師資料
1.實習教學大綱
2.實習指導書
3.實習實施計劃
4.教師實習總結
5. 校外實習實訓情況反饋表
6. 工學結合情況統計表
7.學生考勤表、平時成績單
8.學生成績表
(三)學生資料(學期結束后,全部保存三年)
1.學生實習報告
2.學生實習日志
3.學生實習鑒定表
三、實習考核辦法
(一)實習成績由實訓基地指導教師和帶隊教師共同考核;
(二)實習成績評定標準設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個等級;
(三)實習成績由日常綜合表現、實習日志、實習報告等項組成。
第二部分? 實驗教學實施細則
一、實驗教學要求
(一)實驗課的指導教師由任課教師和實驗教師共同擔任。
(二)指導教師在每次實驗前,要給學生詳細布置實驗任務。
(三)指導教師每次講授實驗課時必須攜帶教案、實驗計劃、指導書(教材)、平時成績單和實驗室日志。
(四)學生在上實驗課前,必須預習本次實驗課的內容。
(五)指導教師在每次實驗前要檢查學生的預習情況,無預習的學生不得參加實驗。每次實驗開始時,指導教師要詳細講解本次實驗課的內容、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要特別強調學生實驗的安全。
(六)學生在實驗期間,指導教師必須組織好實驗秩序,認真耐心指導學生,不得擅自離開實驗室。
(七)學生實驗中記錄的相關數據,要經過指導教師認可,方可結束實驗。
(八)學生實驗結束后,要及時撰寫實驗報告,實驗報告采用統一封面,報告內容的填寫采用統一、規范的實驗報告格式。
(九)指導教師在批改學生實驗報告時,一定要認真負責,詳細批改,客觀、公正地給出成績。
(十)實驗分組以滿足該實驗每組最少人數為限,要保證學生都能實際操作,分組情況要報系(部)批準,教務處審核。
(十一)指導教師按照《實踐教學管理暫行規定》對學生進行考核。
二、實驗資料清單
(一)實驗室資料
1.課程大綱
2.學期實驗計劃
3.實驗指導書
4.學生登記表
5.實驗室實驗登記表
(二)指導教師資料
1.課程大綱
2.學期實驗計劃
3.實驗指導書
4.實驗教案
5.平時成績單
(三)學生資料
學生實驗報告(學期結束后,保存在實驗室十份,保存三年,剩余返還學生,根據具體情況紙質保存或刻盤保存)。
三、實驗考核辦法
(一)單獨開設的實驗課,單獨作為一門課程進行考核。
(二)課程所含的實驗,實驗成績可以計入該課程的平時成績,也可以作為期末考試成績的組成部分。
(三)實驗成績的評定按照《實踐教學管理暫行規定》對學生進行考核。?
第三部分? 課程設計實施細則
一、課程設計教學要求
(一)課程設計前指導教師要編寫課程設計任務書,制定指導計劃,向學生發放課程設計指導書,并說明課程設計工作要求、評分標準等相關規定。
(二)指導教師要及時檢查學生的工作進度和質量,嚴格要求,注重培養學生獨立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及時解答和處理學生提出的問題。
(三)有計劃地對學生進行輔導,指導學生撰寫規范的課程設計報告。
(四)學生課程設計說明書、各種技術文檔要求簡潔、通順、計算正確,圖紙表達內容完整、清楚、規范。
(五)學生要嚴格遵守學習紀律,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或曠課。
(六)指導教師要審查學生的設計資料,認真組織考核,課程設計成績的評定按照《實踐教學管理暫行規定》對學生進行考核。
二、課程設計資料清單
(一)教研室資料
1.課程設計大綱
2.課程設計指導書
(二)指導教師資料
1.課程設計大綱
2.課程設計指導書
3.課程設計任務書
4.學生成績表、平時成績單、成績分析表
(三)學生資料
課程設計作品及報告(學期結束后,全部保存,三年)
三、課程設計考核辦法
(一)課程設計成績評定標準設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個等級;
(二)課程設計成績由平時、課程設計報告和答辯等項組成。